房屋買賣合同違約后如何進行維權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5-03-07 15:10:18
在房屋買賣合同違約情形下,從一方知道或應當知道對方違約,自己權利受損時開始起算這三年時效。比如約定了交房時間,到期未交房,從該交房日次日起,若權利人知曉違約事實,三年時效開啟。
不過,如果在這期間存在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如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等,訴訟時效會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所以要注意及時行使權利,避免因超過時效而喪失勝訴權。
若房屋買賣合同一方違約,受損方維權方式如下:
首先,查看合同約定。合同中通常會明確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承擔方式,依約主張權利是關鍵一步。
若違約方拒絕承擔責任,受損方可以發函催告,明確指出對方違約行為,告知其應承擔的責任及履行期限,保留好發函憑證。
若協商不成,受損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比如繼續履行合同(若房屋仍具備履行條件)、采取補救措施(如修復房屋瑕疵等)、賠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如因房價上漲導致的差價損失等)、支付違約金等。也可以依據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和訴訟只能擇一進行,且仲裁一裁終局,訴訟二審終審。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不過,如果在這期間存在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如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等,訴訟時效會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所以要注意及時行使權利,避免因超過時效而喪失勝訴權。
若房屋買賣合同一方違約,受損方維權方式如下:
首先,查看合同約定。合同中通常會明確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承擔方式,依約主張權利是關鍵一步。
若違約方拒絕承擔責任,受損方可以發函催告,明確指出對方違約行為,告知其應承擔的責任及履行期限,保留好發函憑證。
若協商不成,受損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比如繼續履行合同(若房屋仍具備履行條件)、采取補救措施(如修復房屋瑕疵等)、賠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如因房價上漲導致的差價損失等)、支付違約金等。也可以依據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和訴訟只能擇一進行,且仲裁一裁終局,訴訟二審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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