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開發商賣房欺詐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18-01-03 11:04:37
如果交付的商品房存在地面、墻面裂縫、局部滲水、漏水,門窗損壞等質量瑕疵,虎門律師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交付的房屋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購房人有權拒絕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則購房人可以拒絕接收房屋。如何防范開發商賣房欺詐?
1、商品房買賣中欺詐行為的防范: 在商品房買賣中,必須具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如果開發商不能提供該許可證,那么這樣的房屋再好也不能購買。沒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房屋一般是建在城郊交界處的集體土地上,這一類的房屋屬于非法建筑的,不能辦理有關證件,如果購買這樣的房屋只能擁有使用權,自己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任何保障,所以購房者在購房時千萬要查看房地產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2、在簽訂合同前,不要交錢,現在的房產市場仍不很規范,有些開發商不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規范版本,仍不依照其規定的程序辦事,購房人此時應該注意,買房時是應繳納一定數量的定金或預付款,但必須在簽訂合同之后按合同中所規定的金額交納,而且制定合同時也應分清是定金還是預付款。因為按有關規定,購房者按規定交付定金,如果另一方(賣房者)違約,須雙倍返還定金,而預付款沒有此項約定。
3、在購房前,不要輕信廣告。有的開發商為了盡快將房子賣掉,可能會在廣告上下功夫,承諾一些根本不能兌現的條件。但是,開發商的承諾并沒有寫進合同里,一旦發生糾紛,購房者的權益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4、在購房中,要提防代理商(中介)的欺詐。許多開發商在樓房竣工后將其交付給中介代理商進行銷售。這樣購買的房屋如果出現了質量或其它的問題,購房者要求其與開發商進行交涉時,一般都比較困難。中介公司更是不知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