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二手商品房前應注意事項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1-06-22 15:00:12
安居樂業是人們基本的生活愿望,房屋作為日常生活之剛需,在當今房屋價格持續高漲的今天,對于相當部分家庭來說買房是人生中為數不多的大項支出,甚者是一生的辛苦積蓄。對此,如何防范在購買二手商品房中初期的風險尤為重要。小編通過多年的實務累積經驗,為讀者提出如下建議。
那么,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究竟應該注意哪些具體事項呢。
一、要求業主提供房屋登記查詢檔案。首先,可以核實該房屋是否為可以交易的合法房屋,該房屋產權人是否為交易的賣方本人。其次,可以核實該房屋的抵押貸款情況和貸款期限,正常情形下房屋應當沒有抵押貸款(只有一次抵押貸款),如房屋存在二次抵押、三次抵押的情況,應該重新評估購買該房屋的可行性。再次,房屋是否被司法機關依法查封情況,如存在此種情況,會無法預測房屋后續是否還能夠進行正常交易,此時應當考慮購買其他房屋。
二、房屋現場進行查看。現場查看,除了查看房屋的物業居住環境、房屋走向、對應的學校等事項外,也可查看房屋是否有張貼的法院查封文書。其中,應重點了解房屋是否存在租約問題。雖然,交易房屋存在租約一般情形不會影響房屋產權的交易(承租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的除外),但在現實中影響買方延遲入住、承租方不愿意搬離房屋等情形還是存在。故,提前了解房屋具體狀況并進行處理,有利于后續房屋的正常交易。
三、綜合了解相關情況。實務中,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履行過程中,業主因對外債務過多,房屋被司法機關查封的情況時有發生(甚至多次查封情形),極端情形下可能導致房屋無法過戶,但買方購房款無法收回的問題。為了盡可能的減少此種法律風險,買方應多了解業主的經濟急迫情況、賣房的相關原因等問題,對業主的經濟狀況有個初步評價。對此,可通過房屋中介和雙方交談過程中進行了解,比如業主出售房屋的意愿過去急迫,要求買方支付的首期款遠超出合理范圍等。
四、買方自身購房資格等問題。買方是否符合當地政府關于購房資格的要求,準備貸款購房是否符合貸款條件等相關事項,買方均應當進行核實清楚。盲目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合同就產生了法律約束力,向賣方支付的定金和首付款,可能因自身不具備相關條件而造成違約,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款項又不能收回的不利后果。
溫馨提示:各讀者在生活中遇到各種不同的具體情形,小編意見僅作為參考意見,各讀者要防范風險喔。
那么,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究竟應該注意哪些具體事項呢。
一、要求業主提供房屋登記查詢檔案。首先,可以核實該房屋是否為可以交易的合法房屋,該房屋產權人是否為交易的賣方本人。其次,可以核實該房屋的抵押貸款情況和貸款期限,正常情形下房屋應當沒有抵押貸款(只有一次抵押貸款),如房屋存在二次抵押、三次抵押的情況,應該重新評估購買該房屋的可行性。再次,房屋是否被司法機關依法查封情況,如存在此種情況,會無法預測房屋后續是否還能夠進行正常交易,此時應當考慮購買其他房屋。
二、房屋現場進行查看。現場查看,除了查看房屋的物業居住環境、房屋走向、對應的學校等事項外,也可查看房屋是否有張貼的法院查封文書。其中,應重點了解房屋是否存在租約問題。雖然,交易房屋存在租約一般情形不會影響房屋產權的交易(承租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的除外),但在現實中影響買方延遲入住、承租方不愿意搬離房屋等情形還是存在。故,提前了解房屋具體狀況并進行處理,有利于后續房屋的正常交易。
三、綜合了解相關情況。實務中,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履行過程中,業主因對外債務過多,房屋被司法機關查封的情況時有發生(甚至多次查封情形),極端情形下可能導致房屋無法過戶,但買方購房款無法收回的問題。為了盡可能的減少此種法律風險,買方應多了解業主的經濟急迫情況、賣房的相關原因等問題,對業主的經濟狀況有個初步評價。對此,可通過房屋中介和雙方交談過程中進行了解,比如業主出售房屋的意愿過去急迫,要求買方支付的首期款遠超出合理范圍等。
四、買方自身購房資格等問題。買方是否符合當地政府關于購房資格的要求,準備貸款購房是否符合貸款條件等相關事項,買方均應當進行核實清楚。盲目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合同就產生了法律約束力,向賣方支付的定金和首付款,可能因自身不具備相關條件而造成違約,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款項又不能收回的不利后果。
溫馨提示:各讀者在生活中遇到各種不同的具體情形,小編意見僅作為參考意見,各讀者要防范風險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