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延期交房?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19-03-14 23:22:58
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遲延或者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延期交付屬于延后交房時間,購房者給出賣人一定的寬限期,經過一段時間等待就可以收房的情況。
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出賣人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導致出賣人不能或者短時間內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
其中有一個補充條款,以下條件不算構成延期交房:
1、因不可抗力對按時交付產生影響。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延期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的規定,因不可抗力的出現對房屋的正常交付產生重大影響,造成出賣人可能延期交房的,出賣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是,出賣人應在合理時間內對買受人及時履行通知義務,否則構成延期交房。
2、因重大規劃、設計變更對按時交付產生影響。如果在房屋建設過程中遇到政府主動提起的規劃變更,或者是房屋在施工過程中遭遇重大技術難題必須對設計進行變更的,此類情況因不能歸人不可抗力范疇而使出賣人免責,但如果完全按照買賣合同的約定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顯然有失公平。
看到這里,你大概就明白了延期交房是怎么認定的,而一般購房合同里,延期交房的開發商是要向業主支付違約金的,但那是在非正常延期交付的情況下才有,正常的延期交付是不算違約金的。
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出賣人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導致出賣人不能或者短時間內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
其中有一個補充條款,以下條件不算構成延期交房:
1、因不可抗力對按時交付產生影響。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延期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的規定,因不可抗力的出現對房屋的正常交付產生重大影響,造成出賣人可能延期交房的,出賣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是,出賣人應在合理時間內對買受人及時履行通知義務,否則構成延期交房。
2、因重大規劃、設計變更對按時交付產生影響。如果在房屋建設過程中遇到政府主動提起的規劃變更,或者是房屋在施工過程中遭遇重大技術難題必須對設計進行變更的,此類情況因不能歸人不可抗力范疇而使出賣人免責,但如果完全按照買賣合同的約定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顯然有失公平。
看到這里,你大概就明白了延期交房是怎么認定的,而一般購房合同里,延期交房的開發商是要向業主支付違約金的,但那是在非正常延期交付的情況下才有,正常的延期交付是不算違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