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期間房東賣房如何處理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4-01-04 20:40:52
第五百七十八條【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百二十五條【所有權變動不破租賃】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房屋租賃期間房東賣房的處理:
1.承租人對房東所售的該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果房東需要出賣房子,應該是先提前通知租戶;
2.房屋出賣以后,不會因為所有人的變更影響到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仍可繼續租住。如果租戶不愿意繼續承租,可以與房東解除租賃合同;如果租戶愿意繼續租賃,則房屋新的房東也應當按照租戶與之前原房東簽訂的租賃協議,繼續將房屋出租給租戶使用,如果新房東不愿意繼續出租給租戶,則新房東就屬于單方解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房東賣房的行為影響到承租人的正常租住,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百二十三條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第七百二十五條【所有權變動不破租賃】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房屋租賃期間房東賣房的處理:
1.承租人對房東所售的該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果房東需要出賣房子,應該是先提前通知租戶;
2.房屋出賣以后,不會因為所有人的變更影響到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仍可繼續租住。如果租戶不愿意繼續承租,可以與房東解除租賃合同;如果租戶愿意繼續租賃,則房屋新的房東也應當按照租戶與之前原房東簽訂的租賃協議,繼續將房屋出租給租戶使用,如果新房東不愿意繼續出租給租戶,則新房東就屬于單方解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房東賣房的行為影響到承租人的正常租住,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百二十三條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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