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退房就可以申請退房的嗎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0-11-20 16:03:02
想要退房的話還是需要填寫退房協議,而且不是你想要退房就可以申請退房的,必須在你符合購房合同的退房條件下,才可以申請退房。也就是首先需與房地產開發商協商并達成退房協議,然后再到相關部門進行注銷手續。
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逾期交房在房產交易中非常常見,是指開發商在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內,沒有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房屋交給購房者入住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規定:“根據《合同法》第94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違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就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如果購房者催告開發商,經催告3個月后仍未能交付的,購房者可以單方解除購房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如果購房者沒有催告,那么自合同約定的交房之日起一年內沒能交房,購房者也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擔損失。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逾期交房在房產交易中非常常見,是指開發商在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內,沒有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房屋交給購房者入住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規定:“根據《合同法》第94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違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就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如果購房者催告開發商,經催告3個月后仍未能交付的,購房者可以單方解除購房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如果購房者沒有催告,那么自合同約定的交房之日起一年內沒能交房,購房者也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擔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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