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可否抵押擔保
作者 cc 瀏覽 發(fā)布時間 2023-09-01 15:47:03
購房合同不可以抵押擔保,購房合同本身不能進行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向債權人進行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其到期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對抵押財產優(yōu)先受償。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抵押的房產經抵押權人同意能簽買賣合同。抵押的房產作為抵押物,非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無權私自進行所有權的變更,抵押權人拒絕交易請求的應在貸款還清、解除抵押狀態(tài)后進行買賣。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yōu)先受償。
前款規(guī)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抵押的房產經抵押權人同意能簽買賣合同。抵押的房產作為抵押物,非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無權私自進行所有權的變更,抵押權人拒絕交易請求的應在貸款還清、解除抵押狀態(tài)后進行買賣。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yōu)先受償。
前款規(guī)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