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常見的違約情形有哪些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2-05-06 17:31:17
出賣人將房屋直接賣給第三人
如果出賣人將房屋另外賣給了第三人,但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法律規定,原買房人有優先過戶的權利,可以向法院請求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出賣人將房屋另外賣給了第三人,并已辦理了過戶,那么出賣人就已經構成了惡意違約,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這時買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要求出賣人根據房屋差價賠償違約責任。
出賣人要求提高房價辦理過戶
在實際買賣過程中,很多出賣人在簽訂合同后認為房子賣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錢過戶。
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應該立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凍結所購房屋,進行財產保全,防止出賣人將房屋賣與第三人,進而使所簽訂的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同時要求法院判定出賣人繼續履行合同。
出賣人賣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無效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購買的是屬于二手房,那么是可以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來進行處理的,二手房也是需要按照雙方當事人的約定來履行合同義務。這是屬于非常明確的規定,如果對方存在違約行為的話,可以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如果出賣人將房屋另外賣給了第三人,但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法律規定,原買房人有優先過戶的權利,可以向法院請求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出賣人將房屋另外賣給了第三人,并已辦理了過戶,那么出賣人就已經構成了惡意違約,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這時買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要求出賣人根據房屋差價賠償違約責任。
出賣人要求提高房價辦理過戶
在實際買賣過程中,很多出賣人在簽訂合同后認為房子賣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錢過戶。
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應該立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凍結所購房屋,進行財產保全,防止出賣人將房屋賣與第三人,進而使所簽訂的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同時要求法院判定出賣人繼續履行合同。
出賣人賣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無效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購買的是屬于二手房,那么是可以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來進行處理的,二手房也是需要按照雙方當事人的約定來履行合同義務。這是屬于非常明確的規定,如果對方存在違約行為的話,可以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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