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辦不了房產證怎么處理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4-05-07 21:34:41
一、開發商辦不了房產證怎么處理
當開發商無法辦理房產證時,買受人有權采取兩種處理方式。
1.買受人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2.買受人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
這兩種方式都是為了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其在購買商品房過程中的權益不受損害。
二、賠償損失的法律依據
賠償損失的法律依據主要來源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根據該條規定:
如果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出賣人同樣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當開發商無法辦理房產證時,買受人有權采取兩種處理方式。
1.買受人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2.買受人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
這兩種方式都是為了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其在購買商品房過程中的權益不受損害。
二、賠償損失的法律依據
賠償損失的法律依據主要來源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根據該條規定:
如果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出賣人同樣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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