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如何界定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0-07-29 20:04:27
侵權行為應界定為:行為人侵害法律所確認和保護的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這一概念之下所包含的種概念有:有過錯的侵權行為與無過錯的侵權行為;違法行為造成的侵權行為與合法行為造成的侵權行為;侵害人身權的侵權行為與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為;有損害事實的侵權行為與無損害事實的侵權行為等。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22條規定:監護人可以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因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22條規定:監護人可以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因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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