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過換崗降低工資迫使員工辭職合法嗎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17-07-19 09:51:55
公司通過換崗降低工資迫使員工辭職合法嗎
網友:公司今年2月開始裁人,但公司不愿意賠償,所以全部通過換崗到低工資的崗位,如果員工不愿意換崗,公司按不服從公司安排進行罰款且按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發放工資,將員工調離熟悉的環境,迫使員工自己辭職。請問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律師:根據法律規定,在勞動合同中應當明確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用人單位單方將勞動者調離,改變工作地點,實際上是一種單方變更合同的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變 更,應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才能進行變更;否則,單方變更不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只有在“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時,才能對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的調整。因此,當工作崗位調整時,需注意新的工作崗位是否是你的專業用非所長的崗位。如果根本不是你的專業、知識所能勝任的工作,你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如果因此迫使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應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