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管轄機關是什么機構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17-07-19 09:32:17
1、刑事訴訟法第19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虎門律師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從這條規定可以看出,我國基層人民法院是普通刑事案件第一審的基本審級,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審原則上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2、刑事訴訟法第20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 (一)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 (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3、刑事訴訟法第21條規定,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高級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中最高一級的法院,也就是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最高一級的審判機關,它的主要任務是審判對中級人民法院裁判的上訴、抗訴案件,復核死刑案件,核準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案件,以及監督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4、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是全國的最高審判機關,除核準死刑外,由最高人民法院作為第一審審判的刑事案件,只應當是極個別的,在全國范圍內具有重大影響的,性質、情節都特別嚴重的刑事案件。有利于最高法院將主要精力集中于監督、指導全國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什么是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并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 刑事案件成要素:(一)作案時間要素;(二)作案空間要素;(三)案件相關人要素;(四)案件相關行為要素;(五)案件相關物要素。 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即當事人不主動向國家司法機關請求,國家司法機關一般不介入干預當事人之間的糾紛。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國家刑事司法機關主動介入,受害人或者群眾報案、舉報后,公安、檢察機關即會介入偵查。然后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由法院作為法律的裁判者進行公正的審判從而達到制裁犯罪人和保護人民的刑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