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取保候審?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1-05-24 17:55:02
(一)保證人保證保釋
保證人保證又稱人保,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并出具保證書,保證被保證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和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保證方式。保證人保證的特點是以保證人的信譽等來保證,不涉及金錢。一方面,可以通過保證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間的信任關系,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精神上和心理上的強制,使其不致逃避或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保證人監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動,監督、教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紀守法,履行應當履行的訴訟義務。對保證人的罰款系刑事司法行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但當事人如不服復核決定,可以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如果保證人與被保證人串通,協助被取保候審人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點而拒絕向公安司法機關提供,因而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有關規定對保證人追究刑事責任。對于保證人是否履行了保證義務,由執行機關認定,對保證人的罰款決定,也由執行機關作出。出現以上情形,如果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也是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保證人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應當以其保證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的訴訟請求數額為限。
(二)保證金保證保釋
保證金保證又稱財產保,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被保證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和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保證方式。保證金保證的特點是,利用經濟利益,來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審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證金保證的,由決定機關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保證人保證又稱人保,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并出具保證書,保證被保證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和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保證方式。保證人保證的特點是以保證人的信譽等來保證,不涉及金錢。一方面,可以通過保證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間的信任關系,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精神上和心理上的強制,使其不致逃避或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保證人監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動,監督、教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紀守法,履行應當履行的訴訟義務。對保證人的罰款系刑事司法行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但當事人如不服復核決定,可以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如果保證人與被保證人串通,協助被取保候審人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點而拒絕向公安司法機關提供,因而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有關規定對保證人追究刑事責任。對于保證人是否履行了保證義務,由執行機關認定,對保證人的罰款決定,也由執行機關作出。出現以上情形,如果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也是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保證人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應當以其保證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的訴訟請求數額為限。
(二)保證金保證保釋
保證金保證又稱財產保,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被保證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和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保證方式。保證金保證的特點是,利用經濟利益,來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審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證金保證的,由決定機關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