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嫌疑人僅僅被刑事拘留的情況下,肯定沒有辦法準確回答最輕會被判處哪一種刑罰,因為刑事拘留階段尚且不能證明當事人是否構成犯罪,只能說明涉嫌犯罪,刑事拘留后也是存在被無罪釋放的可能性的。
刑事拘留后需要通知家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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