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離婚官司自己辯護可以嗎?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17-12-22 11:07:35
首先,需要搞清楚一個概念。辯護是存在于刑事訴訟中,而民事訴訟中沒有辯護這個名詞。其次,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終都享有辯護也就是證明自己無罪或者罪輕的權利。所以,自己為自己辯護是肯定可以的。再次,刑事訴訟中,除了被告人為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可能被判處死刑極這幾個個別的情況之外,法律允許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聘請辯護人為其辯護。換句話說,在以上的這幾種情況下,當事人必須有辯護人為其辯護,如果沒有,法院將會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辯護。
1,離婚案件如果雙方爭議不大,或者雖然有爭議,但彼此都能把情況說清楚,根本沒有必要請律師。
2,離婚案件中的法律關系絕大部分不復雜,沒有必要獲得律師的所謂專業幫助。
3,離婚案件第一次法官大多會進行調解,或者判決駁回請求,不會輕易判離。除非確實無可能繼續的。第二次再起訴,基本就叛離了。
4,即使涉及孩子撫養、財產分割,其實就算請了律師,說的那些答辯意見都是套話,最終還是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綜上,只要具備基本的文化素養,能夠把話說利索的,完全可以自己打離婚官司。沒有必要浪費錢請律師。
調解是離婚案件的必經階段。
簡易案件3個月審結,復雜案件6個月審結。
不請律師,就自己準備訴訟材料,兩份起訴書,1份身份證復印件,2份結婚證復印件,如果還有其他證據材料,一并提供證據復印件2份。至于起訴書也超級簡單:原告基本情況,被告基本情況,案由:離婚糾紛,訴訟請求:要求離婚,孩子撫養,每月撫養費多少,財產分割。把你的意思想法表達清楚,至于怎么判決,律師根本決定不了,還是得看法官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