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合同時如何審查合同的效力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17-10-24 22:23:35
一、簽合同時如何審查合同的效力
1、《合同法》第52條規定了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虎門律師 即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因此,在審查合同時,應認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關系,判斷是否存在導致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的情形,并認真分析合同無效情況下產生的法律后果。
2、注意審查合同的主體。主體的行為能力可以決定合同的效力。對于特殊行業的主體,要審查其是否具有從事合同項下行為的資格,如果合同主體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資格的,可能導致合同無效,因此對主體的審查也是合同審查的重點。
3、對于無權代理、無權處分的主體簽訂的合同,應當在審查意見中明確可能導致合同被變更、被撤銷的法律后果。
4、注意合同是否附條件或附期限。
5、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無效的條款,包括無效的免責條款和無效的仲裁條款。無效的免責條款即《合同法》第53條的規定: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二、合同如果無效怎么辦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盡管當事人與他人訂立了合同,但合同從訂立時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旦合同被確定為無效,那么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如果是一方因該合同取得了財產,則由實際取得財產的一方予以返還;如果是雙方取得的財產,實際取得財產的雙方都負有返還義務。
如果是不能夠予以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則應當折價給予補償。如果造成或者存在損失的話,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合同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存在過錯的,應當按照雙方過錯的程度和性質,根據過失相抵原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