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況可以減刑?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19-05-30 06:46:14
1、“可以減刑”是對犯罪分子是否減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滿足以下條件:
(1)減刑適用的對象是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
這些條件規定得比較抽象,我國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對這些條件進行了細化。其中:
“確有悔改表現”這一條件是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方面的情形:即認罪服法;認罪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完成生產任務。
“立功表現”指的是具備下列情形之一:檢舉、揭發監獄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動的;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在搶險救災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積極的;有其他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突出事跡的。
2、“立功表現”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①阻止他人實施犯罪活動的;
②檢舉、揭發監獄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③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④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⑤在搶險救災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突出的;
⑥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貢獻的。
(1)減刑適用的對象是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
這些條件規定得比較抽象,我國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對這些條件進行了細化。其中:
“確有悔改表現”這一條件是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方面的情形:即認罪服法;認罪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完成生產任務。
“立功表現”指的是具備下列情形之一:檢舉、揭發監獄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動的;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在搶險救災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積極的;有其他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突出事跡的。
2、“立功表現”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①阻止他人實施犯罪活動的;
②檢舉、揭發監獄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③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④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⑤在搶險救災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突出的;
⑥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貢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