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判決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4-10-17 14:50:13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關于拒不執行判決罪,我們需要明確的是,若該犯罪情節嚴重,則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的相應處罰;
若情節極端惡劣,則可能的刑期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同樣伴隨罰金的懲罰。
對于嚴重情節的界定,有如下五種常見情況:
(1)被執行人刻意隱匿、轉移、惡意破壞或無償轉讓其財力資源,或以明顯不合理地低價出售財產,從而使得我們的判決或裁判無法順利執行;
(2)為被告提供擔保的擔保人或被執行人故意隱匿、轉移、破壞或出售已經向法庭提供的擔保財產,使得司法程序難以為繼;
(3)接到法庭協助執行通知的協助執行人拒絕執行規定義務,通過這種方式擾亂司法治理進程;
(4)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人與國家機構工作人員相互勾結,利用前者的權力干擾司法審判秩序;
以及(5)其他具有實際執行能力卻拒絕執行的行為,該等行為構成了嚴重的違紀行為!缎谭ā返谌僖皇龡l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