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喚訊問的具體程序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4-06-27 21:29:55
一、刑事立案之前會傳喚訊問嗎
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前,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確實有權進行傳喚訊問。
1.傳喚是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為通知相關當事人于指定的時間、地點接受訊問而采取的一種措施。
(1)這一措施的目的在于確保刑事訴訟活動能夠按計劃進行,以便及時處理案件。
(2)值得注意的是,傳喚必須遵循法定程序,并應使用法定的訴訟文書——傳喚證。
2.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其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
這意味著,在立案之前,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在初步調查后,若認為有必要進一步了解案情或詢問嫌疑人,便可依法進行傳喚。
二、傳喚訊問的具體程序
傳喚訊問的具體程序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承辦執法人員需填寫《傳喚證》呈批報表,并報請領導批準后出具《傳喚證》。
2.執法人員應依法將《傳喚證》送達被傳喚人,并要求其在《傳喚證》回執上簽名或蓋章,注明收到日期。
3.如果被傳喚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傳喚或逃避傳喚,經領導批準,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可依法實施強制傳喚。
4.被傳喚人到案后,執法人員應及時進行訊問查證,并制作訊問筆錄。每次訊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5.對于當場發現的違法行為,承辦人員可以口頭傳喚有關人員,并在訊問時將口頭傳喚的情況記入筆錄。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前,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確實有權進行傳喚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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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一措施的目的在于確保刑事訴訟活動能夠按計劃進行,以便及時處理案件。
(2)值得注意的是,傳喚必須遵循法定程序,并應使用法定的訴訟文書——傳喚證。
2.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其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
這意味著,在立案之前,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在初步調查后,若認為有必要進一步了解案情或詢問嫌疑人,便可依法進行傳喚。
二、傳喚訊問的具體程序
傳喚訊問的具體程序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承辦執法人員需填寫《傳喚證》呈批報表,并報請領導批準后出具《傳喚證》。
2.執法人員應依法將《傳喚證》送達被傳喚人,并要求其在《傳喚證》回執上簽名或蓋章,注明收到日期。
3.如果被傳喚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傳喚或逃避傳喚,經領導批準,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可依法實施強制傳喚。
4.被傳喚人到案后,執法人員應及時進行訊問查證,并制作訊問筆錄。每次訊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5.對于當場發現的違法行為,承辦人員可以口頭傳喚有關人員,并在訊問時將口頭傳喚的情況記入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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