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逮捕通知書多久會判刑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4-06-13 15:21:13
一、收到逮捕通知書多久會判刑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一般大約在5個月內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二、收到逮捕通知書意味什么
收到逮捕通知書即意味著已經批捕,先批捕才會對嫌疑人執行逮捕。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四十二條
接到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決定書后,應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發逮捕證,立即執行,并在執行完畢后三日以內將執行回執送達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的人民檢察院。如果未能執行,也應當將回執送達人民檢察院,并寫明未能執行的原因。
第一百四十三條
執行逮捕時,必須出示逮捕證,并責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證上簽名、捺指印,拒絕簽名、捺指印的,偵查人員應當注明。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執行逮捕的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一般大約在5個月內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二、收到逮捕通知書意味什么
收到逮捕通知書即意味著已經批捕,先批捕才會對嫌疑人執行逮捕。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四十二條
接到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決定書后,應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發逮捕證,立即執行,并在執行完畢后三日以內將執行回執送達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的人民檢察院。如果未能執行,也應當將回執送達人民檢察院,并寫明未能執行的原因。
第一百四十三條
執行逮捕時,必須出示逮捕證,并責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證上簽名、捺指印,拒絕簽名、捺指印的,偵查人員應當注明。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執行逮捕的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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