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辯護人申請回避能的嗎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4-01-12 15:07:35
辯護人有權提出回避申請。
根據法律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有法律規定的回避情形時,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也有權依法律的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回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請客送禮,不得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關于回避的規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能依照本章的規定要求回避、申請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
本章關于回避的規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能依照本章的規定要求回避、申請復議。
二、刑事訴訟時效有多久呢,刑事訴訟時效規定是什么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根據法律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有法律規定的回避情形時,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也有權依法律的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回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請客送禮,不得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關于回避的規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能依照本章的規定要求回避、申請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
本章關于回避的規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能依照本章的規定要求回避、申請復議。
二、刑事訴訟時效有多久呢,刑事訴訟時效規定是什么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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