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追訴期會留案底嗎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3-02-17 20:17:23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ǘ┓缸镆堰^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ㄎ澹┓缸锵右扇、被告人死亡的;
。┢渌梢幎庥枳肪啃淌仑熑蔚摹
《刑法》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ǘ┓缸镆堰^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ㄎ澹┓缸锵右扇、被告人死亡的;
。┢渌梢幎庥枳肪啃淌仑熑蔚摹
《刑法》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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