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醫適用條件有哪些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2-09-05 15:48:13
保外就醫適用條件即已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予保外就醫:
1.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2.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后減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期限(已減刑的,按減刑后的刑期計算)三分之一以上(含減刑時間),患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準保外就醫:
1.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的;
2.罪行嚴重,民憤很大的;
3.為逃避懲罰在獄內自傷自殘的。
刑事案件的流程大致分為三個階段:公安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
1.公安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認為需要逮捕的,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2.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3.法院審判階段。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刑事訴訟法第163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法庭審理后,人民法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有罪判決或無罪判決。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1.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2.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后減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期限(已減刑的,按減刑后的刑期計算)三分之一以上(含減刑時間),患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準保外就醫:
1.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的;
2.罪行嚴重,民憤很大的;
3.為逃避懲罰在獄內自傷自殘的。
刑事案件的流程大致分為三個階段:公安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
1.公安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認為需要逮捕的,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2.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3.法院審判階段。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刑事訴訟法第163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法庭審理后,人民法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有罪判決或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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