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死緩后還會執行死刑嗎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2-08-18 17:59:27
死緩是指在刑法規定中應該判處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話,可以在判處死刑的同時宣布緩期執行2年。那么兩年后,你會執行死刑嗎,根據具體情形,會分為三種結果。
1、刑法規定,如果判處死刑緩刑,在死刑緩刑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兩年期滿后可以減為無期徒刑。
2、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現,兩年期滿后能否減為25年有期徒刑。
3、故意犯罪情節惡劣,請最高法院批準后執行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條,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刑;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1、刑法規定,如果判處死刑緩刑,在死刑緩刑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兩年期滿后可以減為無期徒刑。
2、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現,兩年期滿后能否減為25年有期徒刑。
3、故意犯罪情節惡劣,請最高法院批準后執行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條,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刑;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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