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犯與累犯是怎樣的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1-05-06 08:59:53
(1)行為人有前科是成立累犯的必要條件,而慣犯則不存在這種限制,有前科的可以成立慣犯,無前科的而屢次實施犯罪的,同樣可以成立慣犯;
(2)慣犯反復實施的必須是同種犯罪,而累犯則沒有同種犯罪和異種犯罪的限制;
(3)累犯要求前后罪須為被判處一定刑罰之罪,而慣犯則無此要求;
(4)在主觀方面,累犯實施犯罪行為所持的心理態度,既可以是直接故意,又可以是間接故意。慣犯實施犯罪行為所持的心理態度則只能是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實施犯罪,不能成立慣犯;
(5)構成累犯的犯罪種類多,而構成慣犯的犯罪種類僅限于盜竊、賭博等罪。
所謂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兩種。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2)慣犯反復實施的必須是同種犯罪,而累犯則沒有同種犯罪和異種犯罪的限制;
(3)累犯要求前后罪須為被判處一定刑罰之罪,而慣犯則無此要求;
(4)在主觀方面,累犯實施犯罪行為所持的心理態度,既可以是直接故意,又可以是間接故意。慣犯實施犯罪行為所持的心理態度則只能是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實施犯罪,不能成立慣犯;
(5)構成累犯的犯罪種類多,而構成慣犯的犯罪種類僅限于盜竊、賭博等罪。
所謂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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