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罪證據不足怎么處理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0-02-24 18: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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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1、審判階段,按疑罪從無從輕原則處理,如果定罪證據不足,就應當判無罪,如果定重罪證據不足,但足認為認定為輕罪的,應當定輕罪。
2、在偵查階段,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3、在立案時,證據不足,不予立案。
若司法機關在沒有掌握證據的情形下,就判決案件,極易導致冤假錯案的發生,此時,若公民意識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那么,可以按照規定,請求得到國家賠償。
故意殺人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體。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故意殺人罪的行為主體包括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
故意殺人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1、審判階段,按疑罪從無從輕原則處理,如果定罪證據不足,就應當判無罪,如果定重罪證據不足,但足認為認定為輕罪的,應當定輕罪。
2、在偵查階段,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3、在立案時,證據不足,不予立案。
若司法機關在沒有掌握證據的情形下,就判決案件,極易導致冤假錯案的發生,此時,若公民意識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那么,可以按照規定,請求得到國家賠償。
故意殺人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體。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故意殺人罪的行為主體包括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
故意殺人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