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兩年是否就真能離婚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18-08-10 21:02:16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訴訟時,判決準予離婚的惟一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分居二年的情形,只是作為衡量夫妻感情如何的一個標尺存在,而不能就此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所以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訴訟時,判決“準予離婚”的惟一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分居二年”的情形,只是作為衡量夫妻感情如何的一個標尺存在,而不能就此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所以關于“只要分居滿二年,當事人想離準判離”的說法,毫無法律依據。況且,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都要先進行調解,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而導致感情確已破裂的,也必須是在調解無效后才能準許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訴訟時,判決“準予離婚”的惟一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分居二年”的情形,只是作為衡量夫妻感情如何的一個標尺存在,而不能就此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所以關于“只要分居滿二年,當事人想離準判離”的說法,毫無法律依據。況且,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都要先進行調解,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而導致感情確已破裂的,也必須是在調解無效后才能準許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