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領結婚證彩禮錢可以要回來嗎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4-07-16 20:18:25
依據我國現行相關法律條文之規,未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男女雙方有權要求退還之前約定的彩禮事項。當有關當事人提出收回按照傳統風俗支付的彩禮時,若經查證存在下列任何一種狀況,則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其主張:
(1)雙方未能成功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雙方并沒有真正開始共同生活;
(3)在婚前支付且這筆錢導致支付人的生活陷入困難境地。對于適用以上第二點與第三點規定的前提,必需是在雙方簽署離婚協議之后方可實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1)雙方未能成功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雙方并沒有真正開始共同生活;
(3)在婚前支付且這筆錢導致支付人的生活陷入困難境地。對于適用以上第二點與第三點規定的前提,必需是在雙方簽署離婚協議之后方可實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