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資購房認定為借款還是贈與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4-04-07 20:46:24
一、婚后父母出資購房認定為借款還是贈與
婚后父母出資購房的認定,并非單一地視為借款或贈與,而是需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
1.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斷,如父母在出資時是否有明確表示贈與一方,或是否存在借款的書面協議等。
2.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如果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或者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通常可以視為對夫妻一方的贈與,應認定為個人財產。
3.但如果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則可視為雙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二、贈與事實證明標準
在認定贈與事實時,應高于一般證明標準。
1.人民法院在判斷欺詐、脅迫、惡意串通事實以及口頭遺囑或贈與事實時,需要確信待證事實存在的可能性能夠排除合理懷疑。
這意味著,對于贈與事實的認定,不僅要求具有高度可能性,還需要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
2.此外,從公序良俗的角度考慮,不宜將父母出資一般認定為理所應當的贈與。
3.父母對子女的養育義務在子女成年后并不再是法律義務,因此,子女在接受父母出資時應有感恩之心,但也并非必然視為贈與。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婚后父母出資購房的認定,并非單一地視為借款或贈與,而是需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
1.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斷,如父母在出資時是否有明確表示贈與一方,或是否存在借款的書面協議等。
2.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如果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或者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通常可以視為對夫妻一方的贈與,應認定為個人財產。
3.但如果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則可視為雙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二、贈與事實證明標準
在認定贈與事實時,應高于一般證明標準。
1.人民法院在判斷欺詐、脅迫、惡意串通事實以及口頭遺囑或贈與事實時,需要確信待證事實存在的可能性能夠排除合理懷疑。
這意味著,對于贈與事實的認定,不僅要求具有高度可能性,還需要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
2.此外,從公序良俗的角度考慮,不宜將父母出資一般認定為理所應當的贈與。
3.父母對子女的養育義務在子女成年后并不再是法律義務,因此,子女在接受父母出資時應有感恩之心,但也并非必然視為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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