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丟失后如何處理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2-03-09 08:57:41
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托他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1、如果是通過中介租的房子:中介一般存有合同備份,可以借其復印一份。如果他們拒絕的,但承租人了解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即了解租金的數額、租金的支付時間和方式、租期,租賃合同丟失不會造成很大的影響。承租人可以依法繼續履行。若中介否認租賃合同,驅趕承租人,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訴。
2、如果直接通過房東租房,只要有租金交納證明,押金條,這些都能證明合同的存在。
3、如果在承租租期內,丟失租房合同,可以要求履行合同。租賃合同只是一個能夠證明租賃關系存在的最強證明。但是其他證明,比如押金、收條、證人證言,也能形成證據鏈證明租賃關系的存在。
4、如果房東不承認租賃關系存在,拒絕退還押金,雙方可以協商,如果協商不成,起訴到法院解決,訴訟費由承租人預交、最終由敗訴人承擔。承租人有需要有其他的證據,證明租賃關系的存在,證明房東有違約行為。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托他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1、如果是通過中介租的房子:中介一般存有合同備份,可以借其復印一份。如果他們拒絕的,但承租人了解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即了解租金的數額、租金的支付時間和方式、租期,租賃合同丟失不會造成很大的影響。承租人可以依法繼續履行。若中介否認租賃合同,驅趕承租人,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訴。
2、如果直接通過房東租房,只要有租金交納證明,押金條,這些都能證明合同的存在。
3、如果在承租租期內,丟失租房合同,可以要求履行合同。租賃合同只是一個能夠證明租賃關系存在的最強證明。但是其他證明,比如押金、收條、證人證言,也能形成證據鏈證明租賃關系的存在。
4、如果房東不承認租賃關系存在,拒絕退還押金,雙方可以協商,如果協商不成,起訴到法院解決,訴訟費由承租人預交、最終由敗訴人承擔。承租人有需要有其他的證據,證明租賃關系的存在,證明房東有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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