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不同之處是什么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4-12-24 11:00:33
一、被刑事拘留怎么辦理取保候審手續
被刑事拘留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拘留期間,其本人或其親屬可以向對其采取拘留的機關以書面形式申請取保候審;
2.由公檢法機關根據其是否符合取保條件作出相應決定;
3.被決定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及時提出保證人擔保或交納保證金;
4.公安機關對其執行取保候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不同之處是什么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不同之處是:
1.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2.法律根據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而采用的。
3.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適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于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兩者有著罪與非罪的界限。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被刑事拘留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拘留期間,其本人或其親屬可以向對其采取拘留的機關以書面形式申請取保候審;
2.由公檢法機關根據其是否符合取保條件作出相應決定;
3.被決定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及時提出保證人擔保或交納保證金;
4.公安機關對其執行取保候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不同之處是什么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不同之處是:
1.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2.法律根據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而采用的。
3.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適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于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兩者有著罪與非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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