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后還會批捕人嗎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4-04-12 15:54:58
保釋又稱取保候審,是指經過偵查部門內部許可,要求嫌疑犯提供擔保人或者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同時簽署具有擔保履約性質的保證書,確保他們不會逃避司法追訴或干擾調查工作,并且在接到傳喚時能夠及時趕到指定地點參與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其主要應用對象為涉嫌犯罪程度相對較輕、無需進行監禁和逮捕,但是需對其行動自由施加適當限制的被告。《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是否會批捕當事人與當事人有沒有獲得取保沒有必須聯系,檢察機關做出批捕的決定,應當是根據犯罪事實認定的結果,并不能因為取保就不予以批捕。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只是一種交納一定的罰款來暫時獲得自由的辦法,并不代表犯罪行為的調查終結。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其主要應用對象為涉嫌犯罪程度相對較輕、無需進行監禁和逮捕,但是需對其行動自由施加適當限制的被告。《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是否會批捕當事人與當事人有沒有獲得取保沒有必須聯系,檢察機關做出批捕的決定,應當是根據犯罪事實認定的結果,并不能因為取保就不予以批捕。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只是一種交納一定的罰款來暫時獲得自由的辦法,并不代表犯罪行為的調查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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