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門律師咨詢電話
    您的位置:首頁 > 虎門律師 > 刑事辯護 > 正文

    口頭傳喚的三種情形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4-03-13 17:02:20

    一、口頭傳喚的三種情形

    口頭傳喚通常適用于以下三種情形:

    違法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無需進一步調查的情況。例如,群眾報警稱某人在公共場所吸煙,民警到達現場后,確認該人確實在公共場所吸煙,可以根據相關法規對其進行口頭傳喚,要求其到公安機關接受詢問。

    需要對違法行為人進行詢問,了解案件情況的情況。例如,某報警稱某人在公共場所打架,民警到達現場后,需要對涉事人員進行口頭傳喚,帶到公安機關進行調查詢問。

    需要對違法行為人進行勘驗、鑒定或者其他技術偵查的情況。例如,某報警稱某人盜竊,民警到達現場后,需要對涉嫌盜竊的人員進行口頭傳喚,帶到公安機關進行勘驗、鑒定等。

    需要注意的是,口頭傳喚應當遵守法律程序,告知被傳喚人其權利和義務,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傳喚的方式和時間。同時,傳喚不得超過必要的時間和次數,不得影響被傳喚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二口頭傳喚的時間限制

    傳喚起算時間是從嫌疑人到派出所的時間開始計算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三、口頭傳喚的法律依據

    口頭傳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虎門律師二維碼
    主站蜘蛛池模板: 景德镇市| 堆龙德庆县| 班玛县| 大邑县| 双流县| 金乡县| 波密县| 调兵山市| 邵阳市| 白河县| 军事| 三都| 耒阳市| 米林县| 龙里县| 佛坪县| 保山市| 隆安县| 邹城市| 岱山县| 福鼎市| 勃利县| 甘谷县| 通海县| 延寿县| 阿拉尔市| 新晃| 大埔县| 合肥市| 贵定县| 肃北| 宁阳县| 富宁县| 潜山县| 廉江市| 买车| 连南| 河东区| 油尖旺区| 南安市| 当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