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怎么免于刑事處罰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2-05-16 15:23:24
下列情形可以免除處罰或不認為是犯罪: 首先,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被脅迫、誘騙參與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屬于犯罪預備、中止、未遂,情節一般的,可以免除處罰或者不認為是犯罪。 其次,若有以下情形,可以不認為是犯罪: 1、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強凌弱,使用語言威脅或者使用輕微暴力強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學習用品或者錢財的; 2、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盜竊財物,數額剛達到或者略過“數額巨大”標準,而其他情節輕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盜竊近親屬的財物,其親屬不要求對被告人定罪處罰的; 3、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偶爾與幼女發生性行為,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對于已滿16周歲的人來講,在有犯罪行為的情況下,一般就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了,但如果此時尚未滿18周歲的話,因為還屬于未成年人,那么在實際處罰的時候一個是不能適用死刑,另一個也是要從輕或者減輕進行處罰的。而具體已滿16歲犯罪怎么處罰,需要結合實際構成的罪名和具體的犯罪情節才能確定。
刑事責任的追訴時效怎么確定?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刑事責任的追訴時效怎么確定?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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