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2-05-05 17:14:49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緊急情況下,對某些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依法決定采用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具有如下主要特點:
1、拘留是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包括人民法院在內的其他任何機關無權采用。公安機關是專門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的部門,絕大多數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他們處于同犯罪作斗爭的第一線。公安機關在偵查刑事案件中,經常遇到一些突發的事件和緊急情況,如果不賦予他們拘留人犯的緊急處置權,而按逮捕程序呈請人民檢察院批準后再捕人,就會給案件偵破工作帶來巨大的困難,使社會秩序遭到更嚴重的破壞。
目前,人民檢察院負責偵查的案件,尤其是貪污、賄賂案件也會遇到一些緊急情況,所以,法律賦予了人民檢察院有決定拘留人犯的權力,以適應人民檢察院與犯罪作斗爭的需要。
人民法院雖然也直接受理部分刑事案件,但相對于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破的案件來說,較少遇到緊急情況,不需要先行拘留。如果需要關押人犯的人民法院有決定逮捕權,可以逕行逮捕。
2、拘留是在緊急情況下采用的。如果沒有緊急情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有時間辦理逮捕的批準手續,不需采取拘留。只能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辦理逮捕手續而又需馬上剝奪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才能采用拘留。拘留一般是在立案后的偵查階段采用的,也可以在立案前采用。所以,它不僅是一種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也是一種制止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的斷然措施。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1、拘留是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包括人民法院在內的其他任何機關無權采用。公安機關是專門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的部門,絕大多數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他們處于同犯罪作斗爭的第一線。公安機關在偵查刑事案件中,經常遇到一些突發的事件和緊急情況,如果不賦予他們拘留人犯的緊急處置權,而按逮捕程序呈請人民檢察院批準后再捕人,就會給案件偵破工作帶來巨大的困難,使社會秩序遭到更嚴重的破壞。
目前,人民檢察院負責偵查的案件,尤其是貪污、賄賂案件也會遇到一些緊急情況,所以,法律賦予了人民檢察院有決定拘留人犯的權力,以適應人民檢察院與犯罪作斗爭的需要。
人民法院雖然也直接受理部分刑事案件,但相對于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破的案件來說,較少遇到緊急情況,不需要先行拘留。如果需要關押人犯的人民法院有決定逮捕權,可以逕行逮捕。
2、拘留是在緊急情況下采用的。如果沒有緊急情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有時間辦理逮捕的批準手續,不需采取拘留。只能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辦理逮捕手續而又需馬上剝奪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才能采用拘留。拘留一般是在立案后的偵查階段采用的,也可以在立案前采用。所以,它不僅是一種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也是一種制止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的斷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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