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二級累犯如何判
作者 cc 瀏覽 發(fā)布時間 2022-03-12 17:39:23
《刑法》上關于累犯的量刑規(guī)則是第65條第1款:“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除外。”故意傷害致他人輕傷的,適用《刑法》第234條第1款:“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結合累犯條款,從重處罰,即如果按照本次犯罪情節(jié)和后果應判一年有期徒刑,則在適用累犯條款時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取值來判。
輕傷二級不諒解,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致人輕傷二級,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能積極賠償,不能取得受害人的諒解,不能判緩刑。根據(jù)《刑法》的規(guī)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條所規(guī)定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取得受害者諒解并不是緩刑的前提條件。而且,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二級的,法定量刑是三年以下,如果有較好的的認罪、悔罪表現(xiàn)的,可以爭取緩刑。《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jié)較輕;(二)有悔罪表現(xiàn);(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輕傷二級不諒解,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致人輕傷二級,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能積極賠償,不能取得受害人的諒解,不能判緩刑。根據(jù)《刑法》的規(guī)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條所規(guī)定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取得受害者諒解并不是緩刑的前提條件。而且,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二級的,法定量刑是三年以下,如果有較好的的認罪、悔罪表現(xiàn)的,可以爭取緩刑。《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jié)較輕;(二)有悔罪表現(xiàn);(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