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序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4-01-11 21:16:45
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下:
1.當事人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
2.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訴狀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審理;
4.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且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1.當事人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
2.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訴狀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審理;
4.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且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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