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面積是怎樣規定的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3-02-14 19:29:22
按照《商品房銷售面積測量與計算》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執行:
(一)商品房銷售面積的組成和共有建筑面積的分攤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和交易雙方的合同約定執行。
(二)銷售者銷售商品房,必須明示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并注明該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及應當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三)商品房的銷售面積與實際面積之差不得超過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商品房銷售面積測量與計算》規定的商品房面積測量限差。按套或者單元銷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單元銷售面積之各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實際總面積。
(四)商品房銷售者應當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商品房銷售面積進行的計量監督檢查。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一)商品房銷售面積的組成和共有建筑面積的分攤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和交易雙方的合同約定執行。
(二)銷售者銷售商品房,必須明示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并注明該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及應當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三)商品房的銷售面積與實際面積之差不得超過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商品房銷售面積測量與計算》規定的商品房面積測量限差。按套或者單元銷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單元銷售面積之各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實際總面積。
(四)商品房銷售者應當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商品房銷售面積進行的計量監督檢查。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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