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丟了,拍照的欠條有用嗎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2-11-28 09:56:59
欠條丟了,拍照的欠條沒有用。拍的照片屬于復印件,如果沒有原件的話,不能單獨作為證據使用,必須有其他證據相印證,比如轉賬記錄、錄音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1.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2.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3.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4.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
5.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欠條與借條有如下區別: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買賣、勞務、企業承包等事實產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條。
2.訴訟時效不同
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一樣的,但是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欠條出具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為三年。
3.舉證責任不同
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1.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2.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3.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4.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
5.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欠條與借條有如下區別: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買賣、勞務、企業承包等事實產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條。
2.訴訟時效不同
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一樣的,但是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欠條出具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為三年。
3.舉證責任不同
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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