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多久才會通知家屬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3-12-05 10:12:32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一般情況下,在進行刑事拘留之后的24小時之內,應當通知被刑事拘留人的家屬。但是對于特殊的案件,比如立即通知家屬的話,可能會妨礙偵查工作。這時候只能等待妨礙偵查情形消失之后,才能夠立即通知被刑事拘留人的家屬。因此,刑事拘留24小時之內就會通知家屬,特殊情況除外。具體來說,這主要根據了我國刑事訴訟法第85條的規定。根據第85條的規定,正式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將被刑事拘留的人,送往看守所羈押,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而且應當在刑事拘留后24小時以內,通知被刑事拘留的人的家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一般情況下,在進行刑事拘留之后的24小時之內,應當通知被刑事拘留人的家屬。但是對于特殊的案件,比如立即通知家屬的話,可能會妨礙偵查工作。這時候只能等待妨礙偵查情形消失之后,才能夠立即通知被刑事拘留人的家屬。因此,刑事拘留24小時之內就會通知家屬,特殊情況除外。具體來說,這主要根據了我國刑事訴訟法第85條的規定。根據第85條的規定,正式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將被刑事拘留的人,送往看守所羈押,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而且應當在刑事拘留后24小時以內,通知被刑事拘留的人的家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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