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超期羈押的產生?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3-03-30 14:59:57
1、提高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兩種法定強制措施的實用性。為此,必須強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強制性,提高它的利用率,使一些可捕可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以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方式被采取強制措施。對羈押期限已近期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改變強制措施,靈活運用。
2、強化監督手段。應加大對羈押期限的監督,將監所部門的單一監督改變為偵查監督、審判監督、監所檢察監督等部門的共同監督,充分發揮偵查監督部門和審判監督部門的職能,促使犯罪嫌疑人在羈押期間的各個訴訟階段得到有效的監督。
3、嚴格執行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限的注明制度。在犯罪嫌疑人逮捕證上注明被羈押的期限,過期則自行失效。案件從一機關移送到另一機關,受案機關用換押證繼續依法關押犯罪嫌疑人,在換押證上,注明本機關的羈押執行期限。
綜上所述,刑事訴訟法對羈押有明確規定,嫌疑人在羈押期間,屆滿后通常面臨幾種處理方式。對沒有犯罪嫌疑的,羈押到期后要釋放,不得超期羈押。而需要進一步偵辦的,可以變更強制措施,將逮捕變為取保或者監視居住等。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2、強化監督手段。應加大對羈押期限的監督,將監所部門的單一監督改變為偵查監督、審判監督、監所檢察監督等部門的共同監督,充分發揮偵查監督部門和審判監督部門的職能,促使犯罪嫌疑人在羈押期間的各個訴訟階段得到有效的監督。
3、嚴格執行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限的注明制度。在犯罪嫌疑人逮捕證上注明被羈押的期限,過期則自行失效。案件從一機關移送到另一機關,受案機關用換押證繼續依法關押犯罪嫌疑人,在換押證上,注明本機關的羈押執行期限。
綜上所述,刑事訴訟法對羈押有明確規定,嫌疑人在羈押期間,屆滿后通常面臨幾種處理方式。對沒有犯罪嫌疑的,羈押到期后要釋放,不得超期羈押。而需要進一步偵辦的,可以變更強制措施,將逮捕變為取保或者監視居住等。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