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有哪些區別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2-07-07 19:00:32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兩高《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1)在威脅的內容、方式、程度和時限上,有所不同搶劫罪的威脅,是當場直接向被害人發出的,都是直接侵犯他人生命、健康的暴力威脅,如以殺害、傷害相威脅;敲詐勒索罪的威脅,既可以采用直接的暴力威脅,也可以通過毀人名譽、設置障礙、揭發隱私等相威脅,既可以是當面對被害人公開實行,也可以是采用其他形式,如利用書信、通信設備或者通過第三人的轉告作出。
(2)威脅索取的利益不同。搶劫罪索取的利益只能是財物,而且絕大多數是動產;而敲詐勒索罪索取的利益可以是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也可以是非財物性利益,如迫使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等。
(3)威脅的后果不同。搶劫罪中的威脅,是為了使被害人當場受到精神強制,使其完全喪失反抗的意志,逼迫被害人當場交出財物,遇有抵抗時立即施加暴力。而敲詐勒索罪中的威脅手段,是為了使被害人產生恐懼感和壓迫感,但是并沒有達到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地步,被害人在決定是否交付財物上尚有考慮、選擇的余地。敲詐勒索罪比搶劫罪雖然威脅的內容要廣,但是程度稍輕,時限稍緩,使被害人有個回旋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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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兩高《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1)在威脅的內容、方式、程度和時限上,有所不同搶劫罪的威脅,是當場直接向被害人發出的,都是直接侵犯他人生命、健康的暴力威脅,如以殺害、傷害相威脅;敲詐勒索罪的威脅,既可以采用直接的暴力威脅,也可以通過毀人名譽、設置障礙、揭發隱私等相威脅,既可以是當面對被害人公開實行,也可以是采用其他形式,如利用書信、通信設備或者通過第三人的轉告作出。
(2)威脅索取的利益不同。搶劫罪索取的利益只能是財物,而且絕大多數是動產;而敲詐勒索罪索取的利益可以是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也可以是非財物性利益,如迫使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等。
(3)威脅的后果不同。搶劫罪中的威脅,是為了使被害人當場受到精神強制,使其完全喪失反抗的意志,逼迫被害人當場交出財物,遇有抵抗時立即施加暴力。而敲詐勒索罪中的威脅手段,是為了使被害人產生恐懼感和壓迫感,但是并沒有達到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地步,被害人在決定是否交付財物上尚有考慮、選擇的余地。敲詐勒索罪比搶劫罪雖然威脅的內容要廣,但是程度稍輕,時限稍緩,使被害人有個回旋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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