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時間如何算天數?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2-06-20 18:18:02
刑事拘留時間應當是從拘留之日起開始算天數。
(一)從拘留之時起計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時間
拘留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實踐中公安機關使用的《拘留通知書》。既然《拘留通知書》注明了拘留開始于時,按照正常的理解,拘留期間應該從那時起開始計算。
(二)從拘留之時起計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時間,符合公平和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需要
關于刑事訴訟中期間的計算,期間的最后一日為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日期。但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間,應當至期間屆滿之日為止,不得因節假日而延長在押期限至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羈押期不會因假期的原因而延長,體現了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立法本意。同理,將執行拘留的首日計算在拘留期限內,更有利于體現刑事訴訟法的立法目的,維護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
(三)從拘留之時起計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時間,在計算折抵刑期時能夠更加準確
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應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可折抵相應刑期。在計算先行羈押的日期時,是從執行羈押的當日起計算。刑事拘留期間既然可以折抵相應的刑期,“拘留后的三日以內”也應當理解為從執行拘留的某日某時起算。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一)從拘留之時起計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時間
拘留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實踐中公安機關使用的《拘留通知書》。既然《拘留通知書》注明了拘留開始于時,按照正常的理解,拘留期間應該從那時起開始計算。
(二)從拘留之時起計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時間,符合公平和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需要
關于刑事訴訟中期間的計算,期間的最后一日為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日期。但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間,應當至期間屆滿之日為止,不得因節假日而延長在押期限至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羈押期不會因假期的原因而延長,體現了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立法本意。同理,將執行拘留的首日計算在拘留期限內,更有利于體現刑事訴訟法的立法目的,維護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
(三)從拘留之時起計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時間,在計算折抵刑期時能夠更加準確
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應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可折抵相應刑期。在計算先行羈押的日期時,是從執行羈押的當日起計算。刑事拘留期間既然可以折抵相應的刑期,“拘留后的三日以內”也應當理解為從執行拘留的某日某時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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