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期限會有多長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2-01-05 14:15:51
按規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時限規定如下:
1、不得超過2個月
2、延長1個月
如果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1個月。
3、延長2個月
有以下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情形即可以適用: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4、再延長2個月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經延長兩個月不能審查終結的,經批準可以再延長2個月。
5、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則可以按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所以,根據不同情況,其實被逮捕后難以確定時限,實踐中要根據案件的審理進度確定。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1、不得超過2個月
2、延長1個月
如果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1個月。
3、延長2個月
有以下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情形即可以適用: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4、再延長2個月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經延長兩個月不能審查終結的,經批準可以再延長2個月。
5、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則可以按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所以,根據不同情況,其實被逮捕后難以確定時限,實踐中要根據案件的審理進度確定。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