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預備包括哪些行為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1-11-29 09:12:46
根據我國刑法第22條第1款規定,犯罪預備行為,是指為了犯罪準備工具或者制造條件的行為。根據這一規定,犯罪預備行為可以分為兩大類:
(一)其他為實施犯罪制造條件的行為。為實施犯罪準備犯罪工具也是一種為實施犯罪制造條件的行為,但是刑法將這一常見的行為方式單獨列舉予以明示。
(二)為實施犯罪準備犯罪工具的行為。所謂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進行犯罪活動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準備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尋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適合犯罪的需要。
(三)其他犯罪預備行為可以概括為以下幾種:
1、為實施犯罪事先調查犯罪場所、時機和被害人行蹤;
2、準備實施犯罪的手段,例如為實施入戶盜竊而事先練習爬樓入窗技術;
3、排除實施犯罪的障礙;
4、追蹤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來或者進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對象物品的行為;
5、出發前往犯罪場所或者誘騙被害人趕赴預定犯罪地點;
6、勾引、集結共同犯罪人,進行犯罪預謀;
7、擬定實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偵查追蹤的計劃,等等。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一)其他為實施犯罪制造條件的行為。為實施犯罪準備犯罪工具也是一種為實施犯罪制造條件的行為,但是刑法將這一常見的行為方式單獨列舉予以明示。
(二)為實施犯罪準備犯罪工具的行為。所謂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進行犯罪活動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準備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尋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適合犯罪的需要。
(三)其他犯罪預備行為可以概括為以下幾種:
1、為實施犯罪事先調查犯罪場所、時機和被害人行蹤;
2、準備實施犯罪的手段,例如為實施入戶盜竊而事先練習爬樓入窗技術;
3、排除實施犯罪的障礙;
4、追蹤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來或者進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對象物品的行為;
5、出發前往犯罪場所或者誘騙被害人趕赴預定犯罪地點;
6、勾引、集結共同犯罪人,進行犯罪預謀;
7、擬定實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偵查追蹤的計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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