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犯罪兩種類型的定義和特征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1-08-31 20:34:38
特殊共犯亦稱有組織的共同犯罪、集團性共犯,通稱犯罪集團,是《刑法》第26條第2款規定的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
兩人以上由于過失行為,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而不以共同犯罪論處。
(二)過于自信的過失
1、過于自信過失的定義
過于自信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危害結果的心理態度。
2、它的兩個特點:
(1)行為人已經預見到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對危害結果的預見,包括預見到危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和可能產生什么樣的危害結果。
(2)行為人輕信自己能夠避免危害結果的發生。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兩人以上由于過失行為,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而不以共同犯罪論處。
(二)過于自信的過失
1、過于自信過失的定義
過于自信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危害結果的心理態度。
2、它的兩個特點:
(1)行為人已經預見到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對危害結果的預見,包括預見到危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和可能產生什么樣的危害結果。
(2)行為人輕信自己能夠避免危害結果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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