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在法律上的調解途徑是什么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5-03-31 19:28:15
離婚糾紛在法律上的調解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
訴訟內調解:即法院調解。在離婚訴訟中,法院會在審理前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這是離婚訴訟的必經程序,法官會根據雙方的情況,對婚姻關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進行協調,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若調解成功,法院會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訴訟外調解: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比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等。這些部門會根據糾紛情況,有針對性地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幫助分析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促使雙方自愿達成協議。這種調解不具有強制執行力,若調解不成,當事人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婚姻關系的解除需通過法定程序,主要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要求夫妻雙方自愿簽訂書面離婚協議,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冷靜期等流程后,發給離婚證,婚姻關系才解除。
訴訟離婚則是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的,判決準予離婚。雖然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但這并不意味著分居滿兩年婚姻關系就自動解除,仍需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判決。
所以,無論分居多久,只要未按法定程序辦理,婚姻關系就持續存在。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訴訟內調解:即法院調解。在離婚訴訟中,法院會在審理前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這是離婚訴訟的必經程序,法官會根據雙方的情況,對婚姻關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進行協調,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若調解成功,法院會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訴訟外調解: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比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等。這些部門會根據糾紛情況,有針對性地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幫助分析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促使雙方自愿達成協議。這種調解不具有強制執行力,若調解不成,當事人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婚姻關系的解除需通過法定程序,主要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要求夫妻雙方自愿簽訂書面離婚協議,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冷靜期等流程后,發給離婚證,婚姻關系才解除。
訴訟離婚則是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的,判決準予離婚。雖然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但這并不意味著分居滿兩年婚姻關系就自動解除,仍需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判決。
所以,無論分居多久,只要未按法定程序辦理,婚姻關系就持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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