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對方賴著不走起訴要準備什么資料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5-02-17 15:03:52
若離婚后對方賴著不走,起訴時需準備以下材料:
首先是民事起訴狀,要清晰寫明原被告雙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聯系方式等,明確訴訟請求,即要求對方搬離房屋,并闡述事實與理由,說明離婚情況及對方賴著不走的事實。
其次,需準備證明婚姻關系已解除的證據,如離婚證或生效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用以證明雙方婚姻關系結束,房屋歸屬等已明確。
再者,提供房屋產權相關證據,若房屋歸你所有,要有房產證等能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材料,以此說明對方無居住權卻賴著不走的不合理性。
另外,還可準備一些能證明對方實際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照片、視頻、物業證明等,以佐證其賴著不走的事實。將這些材料準備齊全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首先,看是否存在欺詐、脅迫情形。若能舉證在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愿簽訂,或通過脅迫方式迫使對方就范,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受欺詐、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其次,審查協議內容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否違背公序良俗。若協議中有諸如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權利等違法或違背道德倫理的條款,協議相應部分可能被認定無效。
最后,若協議并非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比如為了獲取購房資格等虛假目的簽訂,有證據證明雙方內心真實想法并非要解除婚姻及分割財產等,也可嘗試主張協議無效。不過要注意,需充分收集相關證據來支撐主張,且通過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首先是民事起訴狀,要清晰寫明原被告雙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聯系方式等,明確訴訟請求,即要求對方搬離房屋,并闡述事實與理由,說明離婚情況及對方賴著不走的事實。
其次,需準備證明婚姻關系已解除的證據,如離婚證或生效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用以證明雙方婚姻關系結束,房屋歸屬等已明確。
再者,提供房屋產權相關證據,若房屋歸你所有,要有房產證等能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材料,以此說明對方無居住權卻賴著不走的不合理性。
另外,還可準備一些能證明對方實際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照片、視頻、物業證明等,以佐證其賴著不走的事實。將這些材料準備齊全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首先,看是否存在欺詐、脅迫情形。若能舉證在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愿簽訂,或通過脅迫方式迫使對方就范,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受欺詐、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其次,審查協議內容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否違背公序良俗。若協議中有諸如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權利等違法或違背道德倫理的條款,協議相應部分可能被認定無效。
最后,若協議并非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比如為了獲取購房資格等虛假目的簽訂,有證據證明雙方內心真實想法并非要解除婚姻及分割財產等,也可嘗試主張協議無效。不過要注意,需充分收集相關證據來支撐主張,且通過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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