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需要什么條件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3-11-06 15:22:08
離婚手續需要提交離婚協議、結婚證等相關資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協議離婚房產過戶手續辦理的方式:一般情況下,由繼承人向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供相關材料,申請過戶登記。然后,經登記中心審查,確認符合登記條件的,發給新房產權屬證。且前述的材料一般是指離婚協議、離婚證、本人身份證等。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協議離婚房產過戶手續辦理的方式:一般情況下,由繼承人向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供相關材料,申請過戶登記。然后,經登記中心審查,確認符合登記條件的,發給新房產權屬證。且前述的材料一般是指離婚協議、離婚證、本人身份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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