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應打借條、欠條、還是收條?
作者 cc 瀏覽 發(fā)布時間 2018-02-24 17:38:17
“借條”實際上是一份簡化的借款合同,表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借貸法律事實,其法律后果是直接在當事人之間確立了借貸的債權(quán)債務關(guān)系,借款人應依照約定向出借人歸還借款,否則將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欠條”雖然可以說明當事人之間存在欠錢的債權(quán)債務關(guān)系,但無法證明借貸的事實。也就是說欠錢可能因為借貸原因形成,也可能因為其他原因形成。
“收條”只能證明對方當事人收取了款項,卻無法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借貸事實,也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必然存在債權(quán)債務關(guān)系。也就是說無法證明雙方存在借貸的事實原因,也不是債權(quán)債務的必然憑證。如收條也可以是收到貨款的憑證,這種收條反而是消滅債權(quán)債務的憑證。
因此,單純的“借條”、“欠條”和“收條”在訴訟上的法律效果不同:
(1)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時,由于通過借條本身就能確定當事人之間存在借貸事實,對方當事人要否認一般十分困難。借條持有人不需要再舉證證明借貸事實,法院就可以直接判決。
(2)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時,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原因,也就是必須證明存在借貸事實;如果對方否認借貸事實,欠條持有人還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借貸事實。法院往往不能在未查清“欠條”背后的事實原因情況下直接判決。
(3)當收條持有人憑“收條”向法院起訴時,收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證明收條背后存在的借貸事實;如果收條持有人無法證明借貸事實,法院一般將不會支持。也就是說,僅僅憑收條是無法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欠錢的借貸關(guān)系。